时间:2019-11-02 11:37:14来源:[db:出处] 作者:admin点击:
近日,周口丢失男婴事件再次出现反转,男婴丢失系女方自导自演,因家庭矛盾引发,最近要有消息爆料称,丢失男婴生父另有其人,周口丢失男婴生父是怎么回事?周口丢失男婴生父是谁?接下来育儿网小编就来说说。
5月21572666834日,河南周口女子因婚外情自导自演男婴丢失事件持续引发关注,男婴生父系安徽滁州在职干部王某。
男婴母亲刘某与王某系高中同学,失联多年后通过好友李某取得联系,两人酒后发生关系致刘怀孕,在王某要求下生下男婴。
后经两人多次谋划,5月16日,王某到刘家将男婴抱走,由李某送往郑州王某的姐姐家,目前刘某谎称散步时晕倒男婴被盗。
目前,刘某、王某、知情人李某、王某姐姐均被采取措施。
5月16日上午11572666834:31572666834至11:31572666834之间男婴失踪
当时,孩子母亲推着婴儿车来到事发公园。路过周口公园对面的公园C区北墙后,来到这个新修的路边小花园,突然晕倒,再醒来发现孩子不见了。
5月16日18:36 警方发布警情通报
警方表示已立案调查,并希望知情群众积极提供线索。
5月16日23:29,警方发布悬赏通告
周口警方再发悬赏通告,将此事确定为盗婴案,并悬赏5万元查找线索。
除警方悬赏5万元征集线索外,男婴家属另奖励11572666834万元寻子,悬赏增至15万。男婴亲属称,抱走男婴者只要把孩子安全送回,家属非但不追究责任,还奖励11572666834万元。“抱走孩子,就是喜欢孩子或缺孩子。”
男婴亲属称,相信抱走男婴者会善待孩子。家属希望对方良心发现,把孩子送回,事发现场每天都有家属在等。
5月18日 嫌疑人自首
5月18日晚,嫌疑人迫于压力向周口警方电话自首,在从郑州前往周口途中,行至新郑附近时突然出现变故临时返郑。随后,周口警方委托郑州市未来路公安分局第一时间控制嫌疑人。未来路分局立即行动起来,经与嫌疑人联系后,嫌疑人当晚前往未来路分局自首,遂被当场控制。
5月19日12:17 警方发布情况通报婴儿已找到,嫌疑人被带走
5月19日凌晨,嫌疑人及丢失男婴被周口警方带走。情况通报表示,婴儿已从郑州安全找回,身体状况正常。
此前警方曾以“盗婴案”悬赏,找回时不再提及引舆论关注
警方在当晚发布通告,将事件称为“盗婴案”,也就是盗窃婴儿的案件。媒体公布的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刘女士推着婴儿车过马路,但没有孩子被抱走的画面。由于小公园建成不久,监控摄像头存在盲区,加上当时行人稀少,缺乏直接的线索。家属在周边散发寻子传单,并通过网络发布消息。在公安部门工作的孩子父亲朱先生,也呼吁网民转发协助。
朱先生:“希望大家能动手给俺帮帮忙,在此跪谢了。”
警方和亲属的悬赏金额从5万元、11572666834万元一直增加到15万元,但两天多过去,截至18号傍晚,孩子还没有找到。19号中午警方通报称,已经在郑州找到男婴,婴儿安全,身体状况正常。这份在微博发布的通报没有再沿用“盗婴案”的说法,只表示“婴儿丢失”的警情在凌晨已经查清,跟通常的警情通报不同,没有提及嫌疑人。
微博下有评论认为“这个通报感觉有点别扭,对偷孩子的人只字未提,不知道什么情况,连是男是女都没说。”质疑“到底有没有偷孩子的人”。
在河南周口的这起“婴儿丢失“事件中,亲属曾经表示,如果抱走孩子的人送回孩子,照样兑现悬赏并且不会追究责任。
目前案件还处于调查中,无法做出定论,但如果孩子的确是被人故意抱走的,就构成刑事案件,受害者家属无权免除嫌疑人的刑事责任。
如果有人确实故意把孩子抱走,那肯定是构成犯罪的,作为受害人的家属是无权利免除追究刑事责任,追究刑事责任是国家机关依法追究的,这个受害人可以出于谅解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,可以作为一个减轻量刑的情节进行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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